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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2001年)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令第4号
(1999年9月9日)
国务院于1999年8月4日批准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 王志宝
农业部部长 陈耀邦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
(2001年8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1999年9月9日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作如下修改:将念珠藻科的发菜(学名:Nostoc flagelliforme)保护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一级,现予发布。